夫妻开有限公司,可能承担无限责任吗?
通常来讲,夫妻开办有限公司,多数时候承担的是有限责任。
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会用自身全部财产来承担公司所负债务。夫妻身为公司股东,仅需以当初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然而,有一种情形需格外留意,若出现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借此逃避债务,并对公司债权人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法院就可能否定公司的法人独立地位。一旦如此,股东就得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无限责任。
所以,一般只要夫妻依法依规经营公司,做到规范运作,他们开办的有限公司就能在法律框架内承担有限责任。但夫妻务必高度警惕,绝不能出现股东滥用权利等可能致使承担无限责任的情况,防止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与经济损失。
案情回顾:
小毛与小美为夫妻,二人开设了一家有限公司。公司运营期间产生债务,小毛和小美觉得只需承担有限责任,即仅以认缴出资额为限。但债权人小胡认为小毛和小美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及股东有限责任以逃避债务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故而要求小毛和小美承担无限责任。
案情分析:
1、正常状态下,夫妻开办有限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责任范围以认缴出资额为限。
2、若股东存在滥用权利逃避债务且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法院可能否定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此时股东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无限责任)。若小胡能够证明小毛和小美存在这类行为,其诉求便会获得支持。